傷寒論卷第二 仲景全書第二
傷寒論卷第二 仲景全書第二
漢·張仲景述 晋·王叔和撰次
宋·林億校正
明·趙開美校刻
沈琳仝校
傷寒例第三 辨痓濕暍脉證第四 辨太陽病脉證并治上第五
傷寒例第三
四時八節二十四氣七十二候決病法
立春正月節斗指艮,雨水正月中指寅。驚蟄二月節指甲,春分二月中指夘。
清明三月節指乙,穀雨三月中指辰。
立夏四月節指巽,小滿四月中指巳。
芒種五月節指丙,夏至五月中指午。
小暑六月節指丁,大暑六月中指未。
立秋七月節指坤,處暑七月中指申。
白露八月節指庚,秋分八月中指酉。
寒露九月節指辛,霜降九月中指戌。
立冬十月節指乾,小雪十月中指亥。
大雪十一月節指壬,冬至十一月中指子。
小寒十二月節指癸,大寒十二月中指丑。二十四氣,節有十二,中氣有十二,五日為一候,氣亦同,合有七十二候,決病生死。此須洞觧之也。
《隂陽大論》云:春氣温和,夏氣暑𤍠,秋氣清涼,冬氣冰列,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。冬時嚴寒,萬類深藏,君子固宻,則不傷於寒,觸冒之者,乃名傷寒耳。其傷於四時之氣,皆能為病,以傷寒為毒者,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。中而即病者,名曰傷寒。不即病者,寒毒藏於肌膚,至春變為温病,至夏變為暑病。暑病者,𭵴極重於温也。是以辛苦之人,春夏多温𭵴病者,皆由冬時觸寒所致,非時行之氣也。凡時行者,春時應暖而反大寒,夏時應𭵴而反大涼,秋時應涼而反大𭵴,冬時應寒而反大温,此非其時而有其氣。是以一嵗之中,長幼之病多相似者,此則時行之氣也。
夫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及時行疫氣之法,皆當按斗曆占之。九月霜降節後宜漸寒,向冬大寒,至正月雨水節後宜觧也。所以謂之雨水者,以冰雪觧而為雨水故也。至驚蟄二月節後,氣漸和暖,向夏大𭵴,至秋便涼。
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,凡有觸冒霜露,體中寒即病者,謂之傷寒也。九月十月,寒氣尚㣲,為病則輕。十一月十二月,寒冽已嚴,為病則重。正月二月,寒漸将觧,為病亦輕。此以冬時不調,適有傷寒之人,即為病也。其冬有非節之暖者,名為冬温。冬温之毒,與傷寒大異。冬温復有先後,更相重沓,亦有輕重,為治不同,證如後章。
從立春節後,其中無暴大寒,又不冰雪,而有人壮𭵴為病者,此屬春時陽氣發於冬時伏寒,變為温病。
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,天有暴寒者,皆為時行寒疫也。三月四月,或有暴寒,其時陽氣尚弱,為寒所折,病𭵴猶輕。五月六月,陽氣已盛,為寒所折,病𭵴則重。七月八月,陽氣已衰,為寒所折,病𭵴亦㣲,其病與温及暑病相似,但治有殊耳。
十五日得一氣,於四時之中,一時有六氣,四六名為二十四氣。然氣候亦有應至仍不至,或有未應至而至者,或有至而太過者,皆成病氣也。但天地動靜,隂陽鼓擊者,各正一氣耳。是以彼春之暖,為夏之暑,彼秋之忿,為冬之怒。是故冬至之後,一陽爻升,一隂爻降也;夏至之後,一陽氣下,一隂氣上也。斯則冬夏二至,隂陽合也;春秋二分,隂陽離也。隂陽交易,人變病焉。此君子春夏養陽,秋冬養隂,順天地之剛柔也。小人觸冒,必嬰暴疹。須知毒烈之氣,留在何經,而發何病,詳而取之。是以春傷於風,夏必飱泄;夏傷於暑,秋必病瘧;秋傷於濕,冬必咳𠻳;冬傷於寒,春必病温。此必然之道,可不審明之。傷寒之病,逐日淺深,以施方治。今世人傷寒,或始不早治,或治不對病,或日數乆淹,困乃告醫,醫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,則不中病,皆宜臨時消息制方,無不效也。
今搜採仲景舊論,錄其證候診脉聲色對病真方有神驗者,擬防世急也。又土地温涼,髙下不同;物性剛柔,飡居亦異。是故黄帝興四方之問,歧伯舉四治之能,以訓後賢,開其未悟者。臨病之工,宜須兩審也。
凡傷於寒,則為病𭵴,𭵴雖甚,不死。若兩感於寒而病者,必死。
尺寸俱浮者,太陽受病也,當一二日發。以其脉上連風府,故頭項痛,腰脊强。
尺寸俱長者,陽明受病也,當二三日發。以其脉夾鼻絡於目,故身𭵴目疼鼻乾,不得臥。
尺寸俱弦者,少陽受病也,當三四日發。以其脉循脅絡於耳,故胷脅痛而耳聾。此三經皆受病,未入於府者,可汗而已。
尺寸俱沈細者,太隂受病也,當四五日發。以其脉布胃中,絡於嗌,故腹滿而嗌乾。
尺寸俱沈者,少隂受病也,當五六日發。以其脉貫腎絡於肺,繫舌本,故口燥舌乾而渇。
尺寸俱㣲緩者,厥隂受病也,當六七日發。以其脉循隂器絡於肝,故煩滿而囊縮。此三經皆受病,已入於府,可下而已。
若兩感於寒者,一日,太陽受之,即與少隂俱病,則頭痛口乾,煩滿而渇。二日,陽明受之,即與太隂俱病,則腹滿,身𭵴不欲食,讝之廉切,又女監切下同。語。三日,少陽受之,即與厥隂俱病,則耳聾,囊縮而厥,水漿不入,不知人者,六日死。若三隂三陽、五藏六府皆受病,則榮衛不行、藏府不通,則死矣。其不兩感於寒,更不傳經,不加異氣者,至七日太陽病衰,頭痛少愈也。八日,陽明病衰,身𤍠少歇也。九日,少陽病衰,耳聾㣲聞也。十日,太隂病衰,腹減如故,則思飲食。十一日,少隂病衰,渇止舌乾,已而嚏也。十二日,厥隂病衰,囊縱,少腹㣲下,大氣皆去,病人精神爽慧也。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,寸尺陷者,大危。若更感異氣,變為他病者,當依後壞病證而治之。若脉隂陽俱盛,重感於寒者,變成温瘧。陽脉浮滑,隂脉濡弱者,更遇於風,變為風温。陽脉洪數,隂脉實大者,更遇温𭵴,變為温毒,温毒為病最重也。陽脉濡弱,隂脉弦緊者,更遇温氣,變為温疫。一本作瘧。以此冬傷於寒,發為温病,脉之變證,方治如說。
凡人有疾,不時即治,隱忍兾差,以成痼疾。小兒女子,益以滋甚。時氣不和,便當早言。尋其邪由,及在腠理,以時治之,罕有不愈者。患人忍之,數日乃說,邪氣入藏,則難可制。此為家有患,備慮之要。凡作湯藥,不可避晨夜,覺病須臾,即宜便治,不等早晚,則易愈矣。如或差遲,病即傳變,雖欲除治,必難為力。服藥不如方法,縱意違師,不須治之。
凡傷寒之病,多從風寒得之。始表中風寒,入裏則不消矣,未有温覆而當不消散者。不在證治,擬欲攻之,猶當先觧表,乃可下之。若表已觧,而内不消,非大滿,猶生寒𭵴,則病不除。若表已觧,而内不消,大滿大實堅有燥屎,自可除下之,雖四五日,不能為禍也。若不宜下,而便攻之,内虗𭵴入,協𭵴遂利,煩躁諸變,不可勝數,輕者困篤,重者必死矣。
夫陽盛隂虗,汗之則死,下之則愈。陽虗隂盛,汗之則愈,下之則死。夫如是,則神丹安可以誤發,甘遂何可以妄攻?虗盛之治,相背千里,吉凶之機,應若影響,豈容易哉!况桂枝下咽,陽盛即斃;承氣入胃,隂盛以亡。死生之要,在乎須臾,視身之盡,不暇計日,此隂陽虗實之交錯,其候至㣲,發汗吐下之相反,其禍至速。而醫術淺狭,懵然不知病源,為治乃誤,使病者殞沒,自謂其分。至令𡨚魂塞於冥路,死屍盈於曠野,仁者鑒此,豈不痛歟!
凡兩感病俱作,治有先後。發表攻裏,本自不同,而執迷用意者,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飲之,且觧其表,又除其裏。言巧似是,其理實違。夫智者之舉錯也,常審以慎;愚者之動作也,必果而速。安危之變,豈可詭哉。世上之士,但務彼翕習之榮,而莫見此傾危之敗。惟明者居然能護其本,近取諸身,夫何逺之有焉?
凡發汗温煖湯藥,其方雖言日三服,若病劇不觧,當促其間,可半日中盡三服。若與病相阻,即便有所覺。病重者,一日一夜當晬時觀之。如服一劑,病證猶在,故當復作本湯服之。至有不肯汗出,服三劑乃觧。若汗不出者,死病也。
凡得時氣病,至五六日,而渇欲飲水,飲不能多,不當與也。何者?以腹中𭵴尚少,不能消之,便更與人作病也。至七八日,大渇欲飲水者,猶當依證而與之。與之常令不足,勿極意也,言能飲一斗,與五升。若飲而腹滿,小便不利,若喘若噦,不可與之也。忽然大汗岀,是為自愈也。
凡得病,反能飲水,此為欲愈之病。其不曉病者,但聞病飲水自愈,小渇者乃强與飲之,因成其禍,不可復數也。凡得病,厥脉動數,服湯藥更遲,脉浮大減小,初躁後靜,此皆愈證也。
凡治温病,可刺五十九穴。又身之穴,三百六十有五,其三十穴,灸之有害,七十九穴,刺之為災,并中髓也。
脉四損,三日死。平人四息,病人脉一至,名曰四損。
脉五損,一日死。平人五息,病人脉一至,名曰五損。
脉六損,一時死。平人六息,病人脉一至,名曰六損。
脉盛身寒,得之傷寒;脉虗身𭵴,得之傷暑。脉隂陽俱盛,大汗出不觧者死。脉隂陽俱虗,𭵴不止者死。脉至乍數乍踈者死。脉至如轉索,其日死。讝言妄語,身㣲𭵴,脉浮大,手足温者生;逆冷,脉沈細者,不過一日死矣。此以前是傷寒𭵴病證候也。
